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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司****加油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司****加油站扩建项目
地点:**省海**族蒙古族自治州**县希里沟镇交通路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1)利旧2台双枪单油品柴油加油机,新设2台四枪双油品汽油加油机。新设2台双枪加液机;(2)废弃非承重架罐区1座,在现有罩棚东侧空地处**承重框架罐区1座,改扩建后变为2个30m3SF双层柴油罐、2个30m3SF双层汽油罐,总容积90m3;(3)**LNG工艺区一处,新设箱式LNG集成橇1座,内含:60m3LNG低温卧式储罐1台,潜液泵2台、卸车/储罐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1台、放空管1根;(4)新设1台800KVA箱式变压器1座。新设5台分体式直流双枪充电终端,10个充电车位。****加油站、三级LNG加气站。项目预计汽油年销售量约为3400t,柴油年销售量约为1400t,加气销量约为3650t/a,充电销量25.38万度。
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77 9725 7516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