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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查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联动不足、衔接不畅,个别工作未形成闭环监管。****维修行业未明确牵头部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机动车维修备案、营业执照发放和排污许可管理、污染设施建设运行工作,三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一些汽修企业存在非法拆解机动车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运输局、****分局、****服务局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维修行业全链条闭环管理。****运输局****维修行业监管牵头单位,****环境局**分****服务局等部门履行职责,已开展完成2家汽修企业的联合执法检查,严厉****车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27日,****运输局、****环境局、****审批局****小组对**区整改问题内容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整改合格。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1608 ****9498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