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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至道真高速公路总承包TJ-2合同段项目临时用地(第三批次)》等2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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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
附件:1.(公示)**至道真高速公路总承包TJ-2合同段项目临时用地(第三批次)土地复垦方案.pdf
2.(公示)G212**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第2合同段)施工便道及2#****工厂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pdf
3.(25-50)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表(**至道真高速公路总承包TJ-2合同段项目临时用地(第三批次)土地复垦方案).pdf
4.(26-01)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表(G212**茅台至苍龙段公路建设项目(第2合同段)施工便道及2#****工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