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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2MA62DY5K9P | 建设单位法人:董荣华 |
| 梁俊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消水镇峰台村 |
| ****猪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0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A03-畜牧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消水镇峰台村 |
| 经度:106.812456 纬度: 31.27286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5-17 |
| 南市环审〔2018〕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2-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00 |
| 105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2MA62DY5K9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22MA62DY5K9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662298C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787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存栏公猪150头、母猪12000头,年出栏商品猪24万头 | 实际建设情况:年存栏公猪150头、母猪12000头,年出栏商品猪24万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种猪进场-隔离观察-配种-妊娠-分娩-哺乳-保育-下放养户 | 实际建设情况:种猪进场-隔离观察-配种-妊娠-分娩-哺乳-保育-下放养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针对**县严峻的水环境形势,必须认真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建设,确保养殖场废水处理后综合利用,实现项目废水零排放,不得造成污染投诉、污染纠纷、污染事故。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项目猪粪发酵堆肥区、隔离舍、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医疗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cm/s。 规范雨污分流管网的建设,确保项目实现雨污分流。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站的建设,工艺处理为“集水池+固液分离+厌氧+两级AO+ 沉淀+消毒”,处理规模为600m3d,出水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表1、表2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禁止外排地表水。 项目必须保障具备足够消纳污水的山林或农田,土地消纳面积须不小于“报告书”计算的1344亩,业主同**县****委员会签订了农灌供水协议,至少配套灌溉土地2000亩,能够满足本项目废水消纳要求。 项目场内由业主建设1个可暂存3个月的废水量的储液池(容积为2.89万m3);场外灌溉区高位水池、田间****农牧局负责建设,****农牧局已出具了《****猪场附近配套消纳土地及配套灌溉系统的承诺》(营农牧发〔2018)42号〕。项目投入运行前在消纳区域内建设相关的管道配套设施,废水灌溉系统须满足《2011年**省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方案(试行)》的要求:贮存设施总容积必须达到3个月粪污贮存要求、田间池服务半径必须小于100m等具体要求。在配套的灌溉系统建成前,项目不得投产。 项目选址距消水镇两个取水点直线距离分别为2.5km和4km,处于消水河汇水区内。项目须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前15分钟的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灌,不外排。同时调整农灌消纳区,农灌消纳区须位于消水河集雨区范围外。 建立完善的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理系统,防止固废在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污染。项目产生的猪粪、污水处理站污泥制成有机肥外卖,粪便须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1987)要求;病死猪、动物妊娠胎盘等经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达《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防止病菌传播;各种疫(菌)苗空瓶和抗生药物的瓶、袋等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理处置;废脱硫剂交厂家回收利用;****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加强养殖场绿化和控制圈养密度,猪舍清扫、通风和喷洒消毒剂消毒杀菌;同时对猪排泄物日产日清、及时 处理,使恶臭实现达标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不得影响项目周围的农户。 同意“报告书”提出的以配怀舍、分娩舍、隔离舍、保育舍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猪粪****处理站边界为起点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0户住户在项目投产前须搬迁,今后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周边500m范围内禁止规划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 为了确保项目区域及下游饮水安全,**县****公司须按承诺对500m范围内的住户配置自来水管道,并实现集中供水,不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按报告书要求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如果发现地下水水质异常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强化并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总容量为4000m3的事故池的建设,确保雨季和事故状态下废水不排入地表水和外环境。 加强环境管理,设置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监测。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下游养殖专业户的要求:①对公司发展的养殖农户应实行限养,养殖户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环保局另行申报环保手续;②养殖场周围应有足够农地消纳,公司可根据农户土地情况,按经验数据3头猪1亩地实行限养,全面实现养殖废水零排放;③合****养殖场的位置,禁止在禁养区和限养区**下游养殖户。 污水处理站废水出口安装流量、CODcr、氨氮在线监测设备,污水处理站安装单独的电表。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本工程产生的养殖废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拟采用“集水池+固液分离+厌氧+两级 AO+沉淀+消毒”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基地内绿化和周边的大片农田和果园将处理后的污废水直接还田作为肥料,目前未造成环境污染事件。 已落实。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猪粪发酵堆肥区、隔离舍、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其防渗措施为:采用钢筋水泥混凝土防渗,事故应急池采用土工膜防渗,防渗系数不低于10-7cm/s;危废暂存间采用钢筋水泥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防渗,防渗系数不低于10-10cm/s。 已落实。项目实现雨污分流。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站的建设,工艺处理为“集水池+固液分离+厌氧+两级AO+ 沉淀+消毒”,处理规模为600m3d,出水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表1、表2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足够消纳污水的山林或农田,能够满足本项目废水消纳要求。 已落实。项目场内已建设1个可暂存3个月的废水量的储液池(容积为2.89万m3)。 已落实。项目已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前15分钟的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猪粪、污水处理站污泥、员工的办公生活垃圾、病死猪及妊娠胎盘以及各种疫苗和兽药瓶、袋等。猪粪槽式好氧发酵堆肥处理,处理后最终得到半成品有机肥;病死猪及妊娠胎盘经动物尸体无害化降解处理机降解后送槽式发酵堆肥区进行堆肥处理;污泥运输至槽式好氧堆肥间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送垃圾站统一处理;废脱硫剂由厂家更换回收利用;(6)各种疫苗、兽药瓶、袋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由**市良在****公司。 已落实。****养殖场绿化和控制圈养密度,猪舍清扫、通风和喷洒消毒剂消毒杀菌;同时对猪排泄物日产日清、及时处理,使恶臭实现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指标氨气、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所测指标臭气浓度《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已落实。项目以配怀舍、分娩舍、隔离舍、保育舍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猪粪****处理站边界为起点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环评阶段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存在的10户住户现已搬迁,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目标。 已落实。项目区域及下游500m范围内的住户已配置自来水管道,并实现集中供水,不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已按报告书要求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已落实。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2月15日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511322-2025-079-L),项目已设置总容量为4000m3的事故应急池,确保雨季和事故状态下废水不排入地表水和外环境。 已落实。项目已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运营期环境监测。 已落实。对公司发展的养殖农户已实行限养;养殖场周围有足够农地消纳,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涉及在禁养区和限养区**下游养殖户。 已落实。项目已与**海旭****公司签订在线监测设备购买协议,出口安装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数据采集传输仪1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充分利用丘陵地区优势依山设立猪舍。猪场按照饲养分区的要求,场区功能分区大致分为猪舍区、办公生活区、粪污处理区,其中猪舍区为本项目核心部分。办公生活区位于整个厂区南侧,猪舍区主要集中在厂区中部,粪污处理区则位于厂区北部,办公区、食堂和生活区周边种植大面积的绿化带,将人居和猪养舍合理分开,以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充分利用丘陵地区优势依山设立猪舍。猪场按照饲养分区的要求,场区功能分区大致分为猪舍区、办公生活区、粪污处理区,其中猪舍区为本项目核心部分。办公生活区位于整个厂区南侧,猪舍区主要集中在厂区中部,粪污处理区则位于厂区东北部,办公区、食堂和生活区周边种植大面积的绿化带,将人居和猪养舍合理分开,以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
| 由于项目西北侧约70m处存在敏感点(5户,18人),西侧约55m处存在敏感点(2户,7人),项目粪污处理区实际位于项目东北侧,项目总平面布置与环评比较发生变化,但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发生变化,未新增敏感点,且面积未发生变化,卫生防护距离内存在的10户敏感目标已搬迁,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目标,详见附件4。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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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猪舍清扫、通风和喷洒消毒剂消毒、除臭设备 | 无组织废气所测指标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猪舍清扫、通风和喷洒消毒剂消毒、除臭设备 |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 1 | 养殖区猪叫声、输送带、污水站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养殖区猪叫声、输送带、污水站设备 | 等效连续A声级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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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报告书”提出的以配怀舍、分娩舍、隔离舍、保育舍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猪粪****处理站边界为起点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0户住户在项目投产前须搬迁,今后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周边500m范围内禁止规划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以配怀舍、分娩舍、隔离舍、保育舍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猪粪****处理站边界为起点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环评阶段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存在的10户住户现已搬迁,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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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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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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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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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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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