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3月4日-3月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大路6665****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 ****新增100万件锻件及400万件冲压(焊接)件项目 | ****开发区远恒街189号 | **** | ******服务中心 | 本项****经济开发区远恒街189号,利用现有库房1、库房6以及车间内部分区域新增生产设备并利用部分现有设备进行扩建;扩建后,年产锻件100万件、冲压焊接件40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园区管网。 (2)废气 ①切削液挥发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静电净化处理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度及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 ②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采用“密闭集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 ③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废料、焊接废料、除尘灰、废石墨、包装桶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区存储;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桶、废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废抛光液、废清洗液、下料金属碎屑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