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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生活垃圾清运及转运站建设项目(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清运及转运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终南镇大坚村G108国道旁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为完善**县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的收转运问题,****在**县二曲街道、尚村镇、终南镇、富仁镇、楼观镇、广济镇、四屯镇、哑柏镇、翠峰镇建设9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并配备相关配套设施,设计转运规模640t/日,最大转运量720t/日。为妥善处理9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垃圾转运过程产生的渗滤液,在终南镇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9座转运站垃圾转运过程产生的渗滤液,设计处理规模80t/d。****处理站的建设,可降低生活垃圾转运过程产生的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为**县整个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营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4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2455,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