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皮卡生产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皮卡生产用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 **** 。
2.2 项目概况: ****新能源皮卡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
2.3 招标范围:采购20台新能源(油电混合动力车)皮卡车
2.4 货物清单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1 |
新能源(油电混合动力车)皮卡生产用车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0 |
辆 |
2.5 交货地点: **** 。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招标人需求交车(整车交付时间40天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4日起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标书代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27日09时30分(**时间)前,地点为**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10栋2****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岸区南滨西路31号 地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颜老师
电话:023-****5820 电话:023-****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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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皮卡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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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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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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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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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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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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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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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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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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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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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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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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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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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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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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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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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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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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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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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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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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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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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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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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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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