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发改行审〔2026〕4号
****委员会关于“湘中历史文化基本陈列之梅山骄子革命楷模——成仿吾生平事迹陈列”布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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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馆报来《关于申请“湘中历史文化基本陈列之梅山骄子 革命楷模——成仿吾生平事迹陈列”布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市委宣传部出具的《关于〈梅山骄子 革命楷模——成仿吾生平事迹陈列设计方案〉修改稿的批复》等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市红色文化传承与文旅融合发展,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娄政发〔2023〕7****政府领导意见,同意实施“湘中历史文化基本陈列之梅山骄子 革命楷模——成仿吾生平事迹陈列”布展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为****一楼展厅,展厅面积423平方米,系统展现成仿吾同志为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展出革命文物593件(含国家一、二、三级文物77件)、历史照片180余张、场景复原4处及多媒体互动体验、艺术创作共计20处,运用VR/AR、全息投影、智能导览等现代展陈技术,打造集教育、研学、旅游功能于一体的红色文化展示平台。
三、项目单位(法人):****。主要职责是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展览文物及相关研究、宣传、出版、文物考古、发掘和相关工作。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85万元,市博物馆自筹165万元,请按《****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委员会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