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年锂电池物理法循环再生项目

审批
山东-泰安-肥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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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83MACBG9N4XU穆林林
吴仲谋**省**市**市
**街道肥万路一路与金泰大街交叉口东北50米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5万吨/年锂电池物理法循环再生项目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省**市**市 **锂电新****园区
经度:116.78163 纬度: 36.23877****环境局
2025-02-18
泰肥环境审报告书〔2025〕1号****
2025-10-112000
195****
MACBG9N4-X肥****服务中心
MA3R9BHK-8******公司,益铭检测技术****公司
****7055-7,MA3ERPJU-72025-11-10
2026-01-262026-03-02
https://www.****.wang/221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达到每年5万吨锂电池物理法循环再生的处理能力(2万吨废旧锂电池和3万吨锂电池废极片材料)项目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达到每年5万吨锂电池物理法循环再生的处理能力(2万吨废旧锂电池和3万吨锂电池废极片材料)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锂电池采用带电破碎-热解-破碎分选工艺,废极片采用破碎分选工艺废锂电池采用带电破碎-热解-破碎分选工艺,废极片采用破碎分选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①1#电池线:粗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焙烧工序产生的热解废气一同收集后经“焚烧炉+急冷装置+高温袋式除尘器+二级碱喷淋+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经18m排气筒P1排放;细碎、筛选、包装粉尘经各分级工序的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合并至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 ②2#电池线:粗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焙烧工序产生的热解废气一同收集后经“焚烧炉+急冷装置+高温袋式除尘器+二级碱喷淋+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经18m排气筒P3排放;细碎、筛选、包装粉尘经各分级工序的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合并至1根18m高排气筒P4排放; ③1#极片线:破碎分选、包装粉尘经各分级工序的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合并至1根18m高排气筒P5排放; ④2#极片线:破碎分选、包装粉尘经各分级工序的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合并至1根18m高排气筒P6排放; ⑥化验室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P7排放。 废水:1#电池线设置1套碱液循环再生系统(规模为1m3/h),用于处理碱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压滤+中和芬顿+气浮+活性炭过滤”工艺处理后,加入饱和石灰水重新制备碱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经碱喷淋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碱喷淋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肥****公司进****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肥****公司处理;**2#电池线设置1套碱液循环再生系统(规模为1m3/h),用于处理碱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压滤+中和芬顿+气浮+活性炭过滤”工艺处理后,加入饱和石灰水重新制备碱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经碱喷淋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碱喷淋补水,不外排; 固废:一般固废包括杂质(塑料壳,螺丝等外壳零部件)、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200m2,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由环卫部门垃圾清运车进行清运。危废主要为碱喷淋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化验废液、焚烧炉管道冷凝液等,暂存于3#车间中部北侧危废暂存间内,面积135.28m2,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建设事故应急池1座(兼做初期雨水池),容积为250m3化验室不再建设,化验室废气不再产生;碱喷淋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压滤+气浮+活性炭过滤”工艺,中和芬顿停用;废除尘布袋变更为危废,实际运行增加碱喷淋废液,属于危废,其余内容与环评一致
由于中和芬顿实际试运行效率不高,且费用较大,因此停用中和芬顿工序,采用“絮凝沉淀+压滤+气浮+活性炭过滤”;废除尘布袋沾染镍、钴、锰等重金属,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处置;碱液循环处理装置实际运行过程需要定期清理产生废碱液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对危废间、事故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建设了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对危废间、事故池等采取了防渗土工膜、防渗混凝土硬化等重点防渗措施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6 0.0672 0 0.06 0 0.067 0.007
0.069 0.268 0 0.069 0 0.268 0.199
0.0064 0.024 0 0.0064 0 0.024 0.01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0283 0.016 0 0.0283 0 0.016 -0.012 /
0.0699 0.416 0 0.0699 0 0.416 0.346 /
0.0894 0.414 0 0.0894 0 0.414 0.325 /
0.2561 0.384 0 0.2561 0 0.384 0.12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置2套碱液循环再生系统(每套规模为1m3/h),用于处理碱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压滤+中和芬顿+气浮+活性炭过滤”工艺处理后,加入饱和石灰水重新制备碱液循环使用 不外排 设置2套碱液循环再生系统(每套规模为1m3/h),用于处理碱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压滤+气浮+活性炭过滤”工艺处理后,加入饱和石灰水重新制备碱液循环使用 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2#电池线粗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焙烧工序产生的热解废气一同收集后经“焚烧炉+急冷装置+高温袋式除尘器+二级碱喷淋+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分别经18m排气筒P1/P3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等 1#、2#电池线粗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焙烧工序产生的热解废气一同收集后经“焚烧炉+急冷装置+高温袋式除尘器+二级碱喷淋+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分别经18m排气筒P1/P3排放 有组织废气氟化物最大排放速率0.009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0.1kg/h);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折算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1mg/m3、12mg/m3、未检出,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颗粒物20mg/m3、氮氧化物200mg/m3、二氧化硫100mg/m3); 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6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要求(其他炉窑氟化物6mg/m3、烟气黑度<1.0级); VOCs最大排放浓度7.2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60mg/m3、3.0kg/h); 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1μg/m3、10.3μg/m3,满足参照执行的《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排放标准(钴及其化合物5mg/m3、锰及其化合物5mg/m3); 镍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μ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81×10-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4.3mg/m3、0.216kg/h);二噁英类最大排放当量为0.14ngTEQ/N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封闭车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源头上降低噪声。针对破碎机、电机、循环泵等设备采用设置减震底座、风机隔声罩的措施降低噪声,并尽可能将风机设置在室内,利用车间进行隔声。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办公区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出现在南侧临省道厂界59.5dB(A),小于3类及4a类标准限值 7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 48.3dB(A),小于3类65dB(A)及4a类标准限值70dB(A);夜间频发噪声最大值为59.8dB(A),不高于限值10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值为67.8dB(A),不高于限值1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及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建设了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及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事故池及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 建设了事故池及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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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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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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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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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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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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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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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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