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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新寨110kV输变电工程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杨凌绿诚****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电站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组成:①**新寨110kV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2×63MVA;②**330kV变电站间隔完善工程、**110kV变电站间隔完善工程,本期仅为电气改造,无土建相关内容;③****~新寨110kV输电线路,**单回架空线路15.137km,双回架空线路2×0.998km,电缆线路0.44km;④将原有**~**110kV输电线路π接入新寨110kV变电站,**架空线路0.30km,**杆塔1基,**电缆线路2×0.19km。新寨 110kV变电站位于**省****市新寨街道,**线路全线位于****市境内。本工程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建成投运,建设总工期19个月。工程总投资14278.2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4242.16万元。 ****公司****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组织召开了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依规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二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在公示网页留言提出意见或建议,也可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联系人:高强 187****5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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