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燃烧系统增效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胶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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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942207邓海
王校**省**市**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锅炉燃烧系统增效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2021版本:091-41--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市**市 **东路196号
经度:120.03912 纬度: 36.26564****环境局
2025-06-04
青环审〔2025〕18号913********1942207001R
2025-12-271350
505****
913********1942207****
913********1942207****公司
****0702MA94G4N79K2025-12-01
2026-01-232026-03-01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929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承担供热面积仍为443.5万平方米承担供热面积仍为443.5万平方米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造后,外购燃料由水煤浆改为粒径约0.5-6毫米的粗煤粉,原煤使用量较技改前不变;配套建设粗煤粉贮存加工、上料、除渣除灰等设施设备;烟气净化方式由“低氮燃烧+SNCR 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改造为“低氮燃烧+SNCR 脱硝+‘炉内干法石灰石脱硫-炉后增湿活化脱硫’+布袋除尘”。新增燃料贮存加工设备与设施包括500平方米燃料暂存车间,600立方米的炉前燃料暂存仓2座、2台用于加工粗煤粉的筛分破碎一体机等。新增主要环保设备与设施包括燃料暂存车间喷雾抑尘系统1套、燃料加工车间喷雾抑尘系统1套、炉前燃料暂存仓布袋除尘器2套,炉内干法石灰石脱硫-炉后增湿活化脱硫装置2套等。拆除现有2座水煤浆储罐及水煤浆锅炉配套的除渣除灰装置、脱硫装置、脱硫废水处理设施,现有石灰粉仓改为石灰石粉仓。改造后,外购燃料由水煤浆改为粒径约0.5-6毫米的粗煤粉,原煤使用量较技改前不变;配套建设粗煤粉贮存加工、上料、除渣除灰等设施设备;烟气净化方式由“低氮燃烧+SNCR 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改造为“低氮燃烧+SNCR 脱硝+‘炉内干法石灰石脱硫-炉后增湿活化脱硫’+布袋除尘”。新增燃料贮存加工设备与设施包括500平方米燃料暂存车间,600立方米的炉前燃料暂存仓2座、2台用于加工粗煤粉的筛分破碎一体机等。新增主要环保设备与设施包括燃料暂存车间喷雾抑尘系统1套、燃料加工车间喷雾抑尘系统1套、炉前燃料暂存仓布袋除尘器2套,炉内干法石灰石脱硫-炉后增湿活化脱硫装置2套等。拆除现有2座水煤浆储罐及水煤浆锅炉配套的除渣除灰装置、脱硫装置、脱硫废水处理设施,现有石灰粉仓改为石灰石粉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台70兆瓦煤粉锅炉烟气分别经1套“低氮燃烧+SNCR脱硝+‘炉内干法石灰石脱硫-炉后增湿活化脱硫’+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厂区现有烟囱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和烟气林格曼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逃逸氨排放浓度须满足参照执行的《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燃料暂存车间、燃料加工车间、炉前燃料暂存仓须采取封闭、喷雾抑尘等措施;炉前燃料暂存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加强煤粉、石灰石、炉灰等转运、卸料、加工过程管理,采取封闭车间内操作、管道气力输送、罐车运输等相适方式,避免各环节洒漏。厂内及厂区外近距离运输道路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清扫,减少扬尘污染。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建立环保设备运行台账,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和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氨浓度、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项目建成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34吨/年、24.84吨/年、41.09吨/年以内。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及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2类、4类标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收集灰、炉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蓄电池、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台70兆瓦煤粉锅炉烟气分别经1套“低氮燃烧+SNCR脱硝+‘炉内干法石灰石脱硫-炉后增湿活化脱硫’+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厂区现有烟囱排放。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囱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折算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为2.8~3.4mg/m3、20~25mg/m3、30~38mg/m3、0.025~0.032mg/m3、1.83~2.42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脱硝设施氨逃逸废气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中“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mg/m3 以下的要求”,逃逸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83m高排气筒限值。 燃料车间、炉前燃料暂存仓采取封闭、喷雾抑尘等措施;炉前燃料暂存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加强煤粉、石灰石、炉灰等转运、卸料、加工过程管理,采取封闭车间内操作、管道气力输送、罐车运输等相适方式,避免各环节洒漏。厂内及厂区外近距离运输道路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清扫,减少扬尘污染。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建立环保设备运行台账,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和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为0.231~0.30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浓度、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分别为0.11~0.25mg/m3、12~16(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已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于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公司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标准限值。 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南、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2~54 dB(A)、夜间噪声值为44~46 dB(A),东、西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1~53 dB(A)、夜间噪声值为43~46 dB(A),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 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收集灰、炉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蓄电池、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严格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监测计划,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锅炉烟气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按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孔、监测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内容一并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编号:370281-2025-247-L)。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了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已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已严格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落实了《报告书》中制定的监测计划,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锅炉烟气已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按规范设置了采样监测孔、监测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内容一并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中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为:企业环保设备运行台账记录不完善。企业根据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7811 0.3783 0.7736 0.3858 0 0.774 -0.007
0.749 0.363 1.031 0.37 0 0.742 -0.007
0.022 0.011 0.232 0.011 0 0.02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10545 50733 105303 55975 0 105303 -5242 /
53.26 23.76 51.18 26.92 0 50.1 -3.16 /
91.09 26.1 90.2 41.98 0 75.21 -15.88 /
10.94 3.33 10.66 5.53 0 8.74 -2.2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对厂区污水总排口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标准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氮燃烧+炉内脱硝脱硫(SNCR脱硝、干法脱硫)+炉后增湿活化工艺脱硫+布袋除尘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台70MW燃煤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炉内脱硝脱硫(SNCR脱硝、干法脱硫)+炉后增湿活化工艺脱硫+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83m高烟囱排放。 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囱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折算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为2.8~3.4mg/m3、20~25mg/m3、30~38mg/m3、0.025~0.032mg/m3、1.83~2.42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脱硝设施氨逃逸废气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中“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mg/m3 以下的要求”,逃逸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83m高排气筒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车间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燃煤锅炉以及配套风机、泵类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南、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2~54 dB(A)、夜间噪声值为44~46 dB(A),东、西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1~53 dB(A)、夜间噪声值为43~46 dB(A),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收集灰、炉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蓄电池、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收集灰、炉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蓄电池、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编号:370281-2025-247-L)。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了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已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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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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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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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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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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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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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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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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