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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县林草项目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监管,严格规范项目建设与市场秩序,规范企业履约责任,防范工程、履约、资金风险,保障林草项目建设质量与资**全。经核查确认:
******公司在**县2020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规模化防沙治沙项目****公司**乾海****公司提供的投标材料中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施工影像完全一致,涉嫌围标串标。
互助县****公司在2024-2026年海北州**县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投标材料中的业绩****管理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支出)草原综合治理项目(有害生物防控)(标段八)业绩虚假;社保缴纳人数为零,涉嫌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省林草项目工程建设“失信名单”和“失信约束”管理办法(试行)》(青林项[2024]474号),****公司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公司列入**县****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失信管理期限为一年(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计算)。失信管理期间,上述公司不得参与**县林草领域所有项****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