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省**森林公园一、二、五、六标段及连霍高速生态廊道绿化管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2月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3月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省**森林公园一、二、五、六标段及连霍高速生态廊道绿化管护,其中**省**森林公园一、二、五、六标段共196.54万平方米,连****林场段)绿化项目总面积2250亩。管护内容主要包含:路面保洁、绿化保洁、公厕管理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期限:3年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别 | 单位 | |
| 1 | ******省**森林公园一、二、五、六标段及连霍高速生态廊道绿化管护项目 | **** | **县建设**段7号林业局院内 | ****3599.99 | 金额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省**森林公园一、二、五、六标段及连霍高速生态廊道绿化管护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姜沛、王兴杰、井军政、郭海洋、**青、李必丹(采购人代表)、李镇(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累计计算,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86894.4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
3、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部门:****;地址:**县青年路街道荟萃路5号;联系人:于先生;联系方式:159****3558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青年路街道荟萃路5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159****3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广场1号楼A座22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8****6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8****6082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