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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银高速匝道互通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4日 15:55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祁**,李海英,朝格吉乐图 | ||
| 总成交金额 | ¥309.7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505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08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浩特镇**瑞景小区1-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5051 | ||
| 附件: | |||
| 附件1 | 乌银高速匝道互通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报价明细附件.pdf | ||
| 附件2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 | **市**区宝湖东路鲁银拾城塾13幢1B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097,000.00元 | 87.35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
| 1-1 | B****9900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乌斯太高速公路互通迁改10kV配电工程 | 1、 敷设:10kV电缆线路0.505公里,其中采用ZC-YJLV-8.7/15kV-240型铝芯电缆0.22公里,采用ZC-YJLV-8.7/15kV-95型铝芯电缆0.285公里。 2、 安装:避雷器5组。 3、拆除:10米杆12基。10kV架空线路0.438公里,导线采用JL-G1A-50/8型钢芯铝绞线。 |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虎银雪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宁264********02952 | 286,200.0000 |
| 1-2 | B****9900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220kV吉敖Ⅱ线杆塔改造(14-15) | 1.线路规模:本工程需拆除吉敖Ⅱ线 14#耐张塔及 15#直线塔,偏出原线路路径西侧在 14#西侧**一基耐张塔 N14,15#西侧**一基直线塔 N15, 2.改造段长度 0.69km。 3.电压等级:220kV 4.导线: a.采用导线采用 2*JL/G1A-300/25 钢芯铝绞线。 b.地线:两根地线,一根采用 36 芯 OPGW 光缆,另一根采用 JLB40-120 铝包钢绞线。 |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虎银雪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宁264********02952 | 1,015,000.0000 |
| 1-3 | B****9900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四回路新能源线路改造-电缆 | 1.线路规模:本工程需拆除同塔 4 回路电缆终端塔 1 基(110kV 黑宝线148#、110kV 其太线 67#、35kV 赛太线 59#、35kV 哈太线 95#)在原电缆终端塔南侧 20m 处**一基 4 回路电缆终端塔,电缆利旧,跨路档导线需重新架设。 2.改造段长度 0.38km。 3.电压等级:110kV、35kV 4.导线: a.110kV 部分导线采用 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35kV 部分导线采用JL/G1A-300/25 钢芯铝绞线。 b.地线:两根地线,一根采用 48 芯 OPGW-100 光缆,另一根采用 48 芯 OPGW-50光缆。 |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虎银雪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宁264********02952 | 263,800.0000 |
| 1-4 | B****9900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四回路新能源线路改造-架空 | 1.线路规模:本工程需拆除同塔 4 回路电缆终端塔 1 基(110kV 黑宝线148#、110kV 其太线 67#、35kV 赛太线 59#、35kV 哈太线 95#)在原电缆终端塔南侧 20m 处**一基 4 回路电缆终端塔,电缆利旧,跨路档导线需重新架设。 2.改造段长度 0.38km。 3.电压等级:110kV、35kV 4.导线: a.110kV 部分导线采用 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35kV 部分导线采用JL/G1A-300/25 钢芯铝绞线。 b.地线:两根地线,一根采用 48 芯 OPGW-100 光缆,另一根采用 48 芯 OPGW-50光缆。 |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虎银雪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宁264********02952 | 1,532,000.0000 |
祁**(采购人代表)、李**、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相关现行标准协调计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中标金额的1.2%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3.71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150****0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浩特镇**瑞景小区1-3
联系方式:188****50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88****5051
****
2026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