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局《关于审批**市江平镇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管函〔2026〕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由****公司编制的《**市江平镇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经我局委托****评估完成,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理由:为了改善我市江平镇**排水设施,实现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进一步提高**防洪排涝能力,避免汛期低洼地段出现内涝、污水溢出污染环境等问题,同意实施建设**市江平镇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位于**市江平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拟在江平镇**7条路段**钢筋混凝土雨水管(涵)共 6652 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 191 座、雨水口 340 座、八字形排出口1座,修复现状排水管6547米、配套修复排水检查井165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涵)**工程、现状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各路段建设规模具体如下:
1.金**路。拟**宽2000毫米×高1500毫米钢筋混凝土箱涵790米,配套建设检查井22座、雨水口48座;修复现状dn400排水管346米、dn500排水管292米,排水检查井16座。
2.金**路。拟**宽2200毫米×高2200毫米钢筋混凝土箱涵65米,配套建设检查井3座、雨水口8座;修复现状dn500排水管65米,修复排水检查井2座。
3.**路。拟**宽2200毫米×高2200毫米钢筋混凝土箱涵495米,**dn800管420米、dn1000管245米,配套建设检查井32座、雨水口64座;修复现状dn400排水管995米,修复排水检查井25座。
4.民族大道。拟**宽1000毫米×高1000毫米钢筋混凝土箱涵720米、宽1500毫米×高1000毫米钢筋混凝土箱涵405米,**dn400管619米、dn500管356米、dn600管681米、dn1000 管236米,配套建设检查井86座、雨水口147座;修复现状dn300排水管1509米、dn400管1351米,修复排水检查井72座。
5.**路。拟**dn500管501米、dn600 管359米,配套建设检查井25座、雨水口38座;修复现状dn300排水管502米、dn400管358米,修复排水检查井22座。
6.竹园路。拟**dn400管309米、dn500管295米、dn600 管76米、dn800管80米,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23座、雨水口35座;修复现状dn300排水管631米、dn400管190米,修复排水检查井20座。
7.**大道。拟修复现状dn500排水管373米,修复排水检查井8座。
五、项目建设方案:同意《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工程方案(含排水体制与设计标准、管线工程方案、附属设施设计方案、施工工艺方案、清淤与管网修复工程、交通疏解措施),数字化方案,建设管理方案等。
六、其他措施方案:同意《报告》提出的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项目风险管控方案等方案。
七、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537.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177.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11.03万元,预备费1048.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230.00万元,边境八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154.00万元,边境转移支付资金577.00万元,2025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83.00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493.46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八、工程招投标: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表(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相关支持文件:****政府关于《**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批复,市政府有关领导对该项目的批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5〕71号)。
十、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形债务,同时避免资金链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和收信地址信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市江平镇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业主:****
| 事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工程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工程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工程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为11537.46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192.73万元、工程设计费374.31万元、**工程费9177.57万元、工程监理费162.5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核准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工程的招标范围均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均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1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