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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翔**城肖厝路(浦园一路-双鲤南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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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21.9.9 投标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代建考核各项工作,按重点项目考核标准设置标准化办公场区,配备至少一间****活动室(两层,钢结构,单层面积不应小于9 米*6 米*2.7 米),办公****活动室方案以发包人最终审批意见为准,以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的内容删除。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21.9.10 项目须安排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航拍,形成可供宣传的视频素材,并须在市级及以上媒体部门发布不少于一条宣传视频(最终宣传方案以发包人审批意见为准),以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的内容删除。 三、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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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3 月4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3 月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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