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山川乡山屿川亲子度假项目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山川乡****溪沿岸的船村村,拟**两座**桥梁,共占用**溪河道水域管理范围面积为28.8m2,属于非重要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0日
联系方式:0572-****471
申请人:**山****公司;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山川乡山屿川亲子度假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山川乡山屿川亲子度假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