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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经济开发区沙头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北峰山路、洲洋北路、下沙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霞开司文〔2025〕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对于缓解片区交通压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沙头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北峰山路、洲洋北路、下沙路)工程(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
四、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北峰山路DK0+000~DK0+216.642段为南北向城市支路,DK0+216.642~DK0+744.731段为东西向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8m,南起洲洋北路,**南峰山路(现状县道961),路段全长744.731m。
洲洋北路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30m,西起洲洋西路,**南峰山路(现状县道961),路段全长1113.416m。
下沙路EK0+000~EK0+234.748段为南北向城市支路,EK0+234.748~EK0+493.915段为东西向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8m,南起北峰山路,**南峰山路(现状县道961),路段全长493.915m。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17496.42万元,资金****政府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查批复(霞政文〔2025〕355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项目招标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