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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东妇幼报〔2026〕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心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已经我局委托****审查完成,现结合审查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中心项目,2411-450681-04-05-456608。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址:位于**市**大道534号。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拟利用原**市计生服务楼(建筑面积约1546.64㎡)****服务中心,改造面积 1546.64㎡,新增托位90个。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及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室外总平工程等。
五、工程设计方案:同意《初设》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包含总平面设计、建筑初步设计、结构初步设计、给排水初步设计、电气初步设计、暖通初步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可再生能源篇章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54.67万元,其中工程费624.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4.28万元,预备费35.94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603.74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50.93万元。
七、其他: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项目建设要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实施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建设后,于每月底前填报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和收信地址信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总表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