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办公厅****乡村**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 号)、《****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 》(豫商体系〔2021〕34号)、《****商务厅****财政厅****乡村**局关于公布新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市)的通知》(豫商建〔2023〕23号)、《****商务厅、****财政厅、****乡村**局关于印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的通知》(豫商建〔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各乡镇(街道)征集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县建设投资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申请主体为法人企业,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需在2024年1月以来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支持的方式和标准
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对入库的项目,经认定后给予企业不超过实际投入30%(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的补助。项目实际投入不含土地购置、基建、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实际投入金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商务局,****商务局复核通过后按标准给予支持。
三、支持的项目类型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项目
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进行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改造,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及智慧化管理服务等配套设施设备或系统****商贸服务中心、****商店项目)。****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通过技术赋能、特许加盟、供应链整合和自建等多种形式,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
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项目
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项目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项目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六)改造提升家电家具等再生**回收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家具回收等服务网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引导支持的主要方向:一是完善县域再生**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集聚和中转能力。****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三是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四、需提交的资料
如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向县商工局提交**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表(见附件),同时将征集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126.com邮箱。
联系人:杨明智 联系方式:158****6959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