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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94MACTG8TJ4P | 建设单位法人:HARVINDER PAL SINGH |
| 殷琼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园区 |
| ****园区苏虹西路35号中新星湾工业坊2号厂房1层 |
| ****脑外科产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1-C35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园区 ****园区 |
| 经度:120.680556 纬度: 31.331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1 |
| ****0111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94MACTG8TJ4P001Z |
| 2024-1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94MACTG8TJ4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衍****公司 |
| ****0594MABR1T946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94MA20K1LJ10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9f7Ojs |
| 本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项目,年产脑外科产品31556套。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脑外科产品分别为颅内压传感器制造及硬脑脊膜修补材料制造,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颅内压传感器生产工艺流程:来料检验;填充、烘干;形成弧状尾端;粘接;测试;清洗干燥;组装;密封测试;管芯针组装;测试;程序烧录;包装;委外杀菌;入库 硬脑脊膜修补材料工艺流程:来料检验;配料;交联、静置;测试;切片;测试切片厚度;密封、无菌内包装;委外灭菌;外包装 2微生物检测工艺流程:样品准备;培养;计数;灭菌; 3无菌检测/阳性对照试验流程:样品准备;灭菌 4化学实验室工艺流程:化学实验室主要对纯水、产品、原材料进行检验,检验酸碱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易氧化物、重金属、还原物质等指标。采用一定比例的溶剂/水配制一定浓度的化合物溶液,根据检查项目,选择仪器进行分析检测。 5物理实验室工艺流程 物理实验室主要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使用显微镜、拉力计、穿刺力测试仪、密封测试仪、耐压测试仪、初粘力测试仪、黏性测试仪等设备检验外观、尺寸、分离力、断裂力、连接强度、穿刺力、持粘性、剥离强度、包装等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中使用清洗机对颅内压传感器原料、半成品进行清洗,每日约清洗8个批次,每批次使用注射水156L,共使用注射水375t/a,损耗约20%,产生清洗废水300t/a; 实际使用清洗机对颅内压传感器原料、半成品进行清洗,通过增大每批次的装载量,减少清洗次数。每日约清洗4个批次,每批次使用注射水300L,共使用注射水360t/a,损耗约20%,产生清洗废水288t/a |
| 清洗废水量未超环评废水量,实际生产中增大每批次的装载量,减少了清洗次数,总清洗废水量基本不变,所以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有效收集和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和相关标准后方可排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项目含氮磷生产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报告表》明确的相关标准后,方可与其他生产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和相关标准。 3须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消)声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4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同时应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清洗、脱脂过程、交联过程、化学实验室以及形成弧状尾端废气中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管道/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形成弧状尾端过程、组装、擦拭、使用十二烷基硫酸钠以及消毒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2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吴淞江。 本项目不含氮磷的生产废水有水系统反冲洗废水、洗眼器测试废水、真空泵冷却废水、灭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注射水制备废水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 本项目含氮磷的生产废水有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后道冲洗废水、清洗废水排入厂内氮磷废水收集池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清洗消毒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80-95dB,经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进一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滤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胶水沾染物、废抹布、实验废液、脑脊膜废料、废培养基、废实验耗材、实验室前道清洗废液、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活性炭、交联废液、交联清洗废液、废丙酮、地面消毒废液。企业已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仓库,位于F104,与固态危废贮存库存在物理隔断,面积约3m2,并设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标志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4企业已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液态危废贮存库位于F122面积约5.51m2,固态危废贮存库位于F104面积约9.53m2,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危险废物贮存库环境管理要求。 |
| 1本项目硬脑脊膜修补材料包装材料、氮气、氢气、金属棒是根据实际生产要求需要进行变更,未导致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碳酸钠、氯化钠、双氧水、盐酸等此部分原料的增加是由于纯水系统的日常保养需要,原辅料变化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本项目较环评新增1台气泡泄漏测试仪,设备为一用一备,检测过后的器皿废水作为危废处置,放入实验前道清洗废液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Zebra打印机1台较环评增加5台,冷藏冷冻箱fisherbrand FYCD-290较环评增加1台,试管恒温仪**安度斯 TAL-96G较环评增加1台,电导率仪Metler toledo SD30较环评增加1台,加热磁力搅拌器FRONT LAB FLHS-CD较环评增加1台,加热磁力搅拌器GUARDIAN 5000 e-G51HSRDM1台较环评增加1台,加热磁力搅拌器FRONT LAB FLHS-CD较环评增加1台,加热磁力搅拌器CORNING ,化学通风柜59009 lab comp.1台PC-420D 较环评增加1台,移液枪9台较环评增加8台,瓶分液器1台较环评增加1台,涡旋混合器1台较环评增加2台,培养箱较环评增加2台,平台较环评增加2台,计时器较环评增加5台,均质器较环评增加1台,恒温摇床较环评增加1台,显微镜较环评增加1台较环评增加1台,叉车(平衡重式叉车)较环评增加1台,智能栈板打包机(小黄蜂)较环评增加1台,以上设备均为生产辅助设备,不新增产污也不增加产能;单柱通用测试系统2台型号变更,热转印机AKO-7型号变更为NORWOOD,仅型号变更,功能用途不变,微粒捕集器2台减少为1台,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形成弧状尾端废气环评中无组织排放,现形成弧状尾端废气中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m高DA001排放,由无组织排放到有组织排放,属于加强了废气处理收集措施,不属于重大变化。 4洁净室消毒拖地过程中产生的废拖把布环评漏评,本次验收加上,预计年产生量为1.5t/a;生物实验室阳性菌室的排风管道内有安装活性炭,根据工程资料,单次更换量在140~160kg左右,从严按160kg计,年更换四次,预计年更换量约为0.64t;生产过程中设备润滑,会产生废油,预计年产生量0.005t;设备中新增了一台气泡泄漏测试仪,检测过后的器皿废水作为危废处置,放入实验前道清洗废液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危废的变动数量均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纳入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单位须按相关规定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2024年11月1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0594MACTG8TJ4P001Z。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2025年3月20开工建设,2025年3月建成并开始调试生产。目前生产研发能力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正在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3433 | 0.3433 | 0 | -0.343 | -0.343 | |
| 0 | 0 | 0.6195 | 1.22 | 0 | -1.22 | -1.22 | |
| 0 | 0 | 0.0486 | 0.11 | 0 | -0.11 | -0.11 | |
| 0 | 0 | 0.0125 | 0.019 | 0 | -0.019 | -0.019 | |
| 0 | 0 | 0.1018 | 0.17 | 0 | -0.17 | -0.17 | |
| 0 | 0 | 0.1685 | 0.97 | 0 | -0.97 | -0.9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141 | 0.017 | 0 | -0.017 | -0.017 | / |
| 0 | 0 | 0 | 0.0031 | 0 | -0.003 | -0.003 | / |
| 0 | 0 | 0.0044 | 0.0062 | 0 | -0.006 | -0.006 | / |
| 1 | / | 本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本项目含氮、磷废水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至氮磷废水收集池中后再通过提升泵提升至废水总排口,氮磷废水收集池排口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参照《****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五、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吴淞江。 | 监测点位:生活污水总排口;WS-01;监测因子: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监测频次:每天监测4次,连续监测两天 | |
| 2 | 厂内氮磷废水收集池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氮磷废水收集池排口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参照《****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五、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含氮磷的生产废水有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后道冲洗废水、清洗废水排入厂内氮磷废水收集池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不含氮磷的生产废水有水系统反冲洗废水、洗眼器测试废水、真空泵冷却废水、灭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注射水制备废水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 | 监测点位:含氮磷废水 收集池排口 FS-01;监测因子: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监测频次:每天监测4次,连续监测两天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醛、甲醇、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氨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清洗、脱脂过程、交联过程、化学实验室以及形成弧状尾端废气中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管道/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DA001 排气筒进口1,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甲醛、甲醇;DA001 排气筒进口2,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甲醛、甲醇;DA001 排气筒出口: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甲醛、甲醇、HCl、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氨,检测频次:每天监测3次,连续监测2天 |
| 1 | 经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清洗消毒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80-95dB,经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进一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监测点位:厂界东、西、南、北侧(昼间噪声)N1-N4;监测因子:厂界噪声;检测频次:厂界四周各布设一个点,监测两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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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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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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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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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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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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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