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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9****0120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48775M | 建设单位法人:赵鸣 |
| 花敏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华士镇澄鹿路243号 |
| 年产压紧式气门嘴1500万套、气门芯10亿只、注塑件1亿只及气门嘴2亿套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华士镇澄鹿路243号 |
| 经度:120.4895 纬度: 31.8380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20 |
| 锡行审环〔2023〕10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5-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0 |
| 316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3********04877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048775M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 913********668839K | 竣工时间:2023-10-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3596 |
| 全厂年产压紧式气门嘴1500万套、气门芯16亿只、气门嘴①1.5亿只、铜棒1500吨、气门嘴塑料帽2亿只、注塑件1亿只及气门嘴②2亿套 | 实际建设情况:全厂年产压紧式气门嘴1500万套、气门芯16亿只、气门嘴①1.5亿只、铜棒1500吨、气门嘴塑料帽2亿只、注塑件1亿只及气门嘴②2亿套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厂年产压紧式气门嘴1500万套、气门芯16亿只、气门嘴①1.5亿只、铜棒1500吨、气门嘴塑料帽2亿只、注塑件1亿只及气门嘴②2亿套 | 实际建设情况:全厂年产压紧式气门嘴1500万套、气门芯16亿只、气门嘴①1.5亿只、铜棒1500吨、气门嘴塑料帽2亿只、注塑件1亿只及气门嘴②2亿套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压紧式气门嘴:黄铜棒-进料检验-切料-研磨铜块-热冲冲压成型-退火-研磨坯料-机加工-磁力研磨-清洗-折弯-装配-气密性检验-装配-检验-包装-成品; 气门芯:黄铜棒-进料检验-机加工-研磨芯体-清洗烘干-电镀芯体(外协)-与芯帽、芯簧、芯杆、芯座、硅胶管等组装、检验、包装-成品; 注塑件“塑料粒子等-进料检验-烘干-供料-注塑成型-检验-电镀(委外)-检验-组装-包装-成品; 卡扣嘴:黄铜棒-进料检验-断料-机加工-检验-铜件表面清洗-烘干-与卡扣嘴混炼胶-硫化-检验-与气门芯装配-测气密-打弯-与防护帽装配-包装-成品; 内胎嘴:黄铜棒-进料检验-断料-热冲成型-车削加工-电镀(外协)-清洗-密封性测试-精车底座-铜件表面清洗-烘干-与天然橡胶(或丁基橡胶)硫化-硫化件表面清洗(外协)-划线-打磨-打弯-检验-与垫片、六角螺母、防护帽、气芯包装-成品; 炼胶:石蜡油、氧化锌、氧化镁、氧化铁红、防老剂、ad、硬脂酸、白烟-检验-原料配比-与再生胶、3L胶、SBR胶(或1751胶或再生胶、**乙丙胶)密炼混炼-混炼胶-一次开炼-二次开炼-切胶称重-成品; 延伸管:原料-进料检验-切管-套管接头-压管接头-测气密-检验-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压紧式气门嘴:黄铜棒-进料检验-切料-研磨铜块-热冲冲压成型-退火-研磨坯料-机加工-磁力研磨-清洗-折弯-装配-气密性检验-装配-检验-包装-成品; 气门芯:黄铜棒-进料检验-机加工-研磨芯体-清洗烘干-电镀芯体(外协)-与芯帽、芯簧、芯杆、芯座、硅胶管等组装、检验、包装-成品; 注塑件“塑料粒子等-进料检验-烘干-供料-注塑成型-检验-电镀(委外)-检验-组装-包装-成品; 卡扣嘴:黄铜棒-进料检验-断料-机加工-检验-铜件表面清洗-烘干-与卡扣嘴混炼胶-硫化-检验-与气门芯装配-测气密-打弯-与防护帽装配-包装-成品; 内胎嘴:黄铜棒-进料检验-断料-热冲成型-车削加工-电镀(外协)-清洗-密封性测试-精车底座-铜件表面清洗-烘干-与天然橡胶(或丁基橡胶)硫化-硫化件表面清洗(外协)-划线-打磨-打弯-检验-与垫片、六角螺母、防护帽、气芯包装-成品; 炼胶:石蜡油、氧化锌、氧化镁、氧化铁红、防老剂、ad、硬脂酸、白烟-检验-原料配比-与再生胶、3L胶、SBR胶(或1751胶或再生胶、**乙丙胶)密炼混炼-混炼胶-一次开炼-二次开炼-切胶称重-成品; 延伸管:原料-进料检验-切管-套管接头-压管接头-测气密-检验-包装-成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炼胶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依托现有的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现有的15米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 清洗、硫化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依托现有的治理设施: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现有的15米排气筒(DA003)进行排放。 热冲、退火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依托现有的治理设施: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现有的15米排气筒(DA004)进行排放。 注塑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其中含有特征污染物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等,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利用新增的治理设施: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现有的15米排气筒(DA005)进行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至**市****公司集中处理。 噪声: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室内,隔声,距离衰减。 固废:一般固废贮存于一般固废仓库,仓库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雨、防晒、防淋溶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为危废仓库,危废仓库设置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炼胶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依托现有的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现有的15米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 清洗、硫化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依托现有的治理设施:干式过滤+三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现有的15米排气筒(DA003)进行排放。 热冲、退火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依托现有的治理设施: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现有的15米排气筒(DA004)进行排放。 注塑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其中含有特征污染物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等,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利用新增的治理设施: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现有的15米排气筒(DA005)进行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至**市****公司集中处理。 噪声: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室内,隔声,距离衰减。 固废:一般固废贮存于一般固废仓库,仓库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雨、防晒、防淋溶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为危废仓库,危废仓库设置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在使用、储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 实际建设情况: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12月5日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320281-2022-563-L。 厂内规范设置废水接管口1个,雨水排放口2个。本项目各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已按要求进行设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9547 | 0 | 0 | 0 | 0 | |
| 0 | 0 | 0.4773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43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05 | 0 | 0 | 0 | 0 | |
| 0 | 0 | 0.01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7788 | 0 | 0 | 0 | 0 | / |
| 0 | 0 | 0.9597 | 0 | 0 | 0 | 0 | / |
| 1 |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 | 按要求建设 | 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 |
| 1 |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 |
| 2 | 空气过滤+三级活性炭装置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洗环节未收集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空气过滤+三级活性炭装置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洗环节未收集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
| 3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乙苯、甲苯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乙苯、甲苯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 |
| 4 | 静电除油装置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静电除油装置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 1 | 车间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车间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 1 | 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场地要求。 | 厂内已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废物堆场,满足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及贮存要求。厂内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
| 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在使用、储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配备专门的环境安全管理人员,可及时发现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减少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储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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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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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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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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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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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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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