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04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仓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仓库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镇新木路10号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100万元,项目依托现有4座化学品仓库,不新增构筑物。拟对仓库现有的温湿度、泄漏检测、部分防腐防渗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以满足仓库在现有货种的基础上,可储存符合《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25)中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第4.1项易燃固体、第5类5.1项氧化性物质、第6类6.1项毒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以及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和物品等的经营条件。
公示情况: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为化学品密闭仓储,存储原装成品,无开包分装及储罐,运营期仅少量车辆尾气,通过熄火停车、清扫路面等措施控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仓库物料不做分装和灌装作业,原包装出库,正常情况下无废包装材料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则不新增生活垃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62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