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陵水县红星水库等18宗小型水库安全加固工程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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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服务局****水库等18****水库安全加固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水库等18****水库安全加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陵水黎****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审批室(二)

邮编:5724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水库等18****水库安全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陵水黎族****村委会格界水库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对18宗水库安全加固后,正常蓄水位不变,死水位不变,其工程规模基本不变。主要加固内容分类为大坝防渗加固,坝顶、坝坡和排水系统加固处理,溢洪道加固,放水涵加固,防汛道路硬化,增设大坝位移沉降和渗流监测设施,防护和管理设施,电线迁移、防洪配电安装等。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建设不可避免的会对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影响多为暂时、可逆的,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大多可以得到预防和削减,未超过环境承受限值,项目施工结束后对环境的影响逐渐消失;营运过程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产生,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水库安全加固工程,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二、水利 3.防洪提升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属于鼓励类。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因此,本项目与《**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是相符的。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为现状损坏水利建(构)筑物的安全加固工程,无需重新选址。工程完工后,水库原有功能、库区正常蓄水位均保持不变,****水库水位、流速与工程实施前基本一致,水生生境维持原状。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水泥、石灰、砂石等易扬尘物料应优先存放在密闭仓库内;若露天堆放,必须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进行覆盖。同时,施工机械主要在开阔地带作业,远离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水库无废气污染物产生,无需采取废气治理措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运****水库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管理人员数量维持原有规模,不新增废污水;生活污水按既有方式妥善处置,避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机械作业时间相对集中,主要在开阔地带作业,远离周边村庄,且昼间施工、夜间停工。车辆运输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水库未新增噪声源,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启闭机设备运行及汛期泄洪跌水噪声;依托设备原有布局及周边开阔环境等条件,确保噪声影响处于合理范围,区域声环境与工程建设前无明显变化。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不随意倾倒或堆放。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采用统一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水库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新增;采取 “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的方式,防止对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轻非施工因素对周围植物及植被的占用与压踏。施工结束后,应结**土保持植物措施,对各施工迹地实施植被修复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的噪声影响等。减少污染,尽量减少对河床的扰动。减少施工噪音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采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 施工弃渣和生活垃圾等应集中收集处理,****水库及下游河流。运营期保持库区正常蓄水位及水温结构、流速稳定,保障下游河道水量稳定;运营过程中不向水体排放有害物质,维护水生生物生存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本项目位于本号镇、光坡镇、群英乡、英州镇、隆广镇和文罗镇6个乡镇18 宗水库。项目位于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为环境质量空气功能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2、本项目位于本号镇、光坡镇、群英乡、英州镇、隆广镇和文罗镇6个乡镇,该区域尚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3、黎万水库。现状使用功能:农业用水,规划主导功能为农业用水,下游为樟乡坝饮用水源地,黎万水库现状水质IV类,水质管理目标Ⅱ类。 陵水县其它未列于一类区、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小水体(小河溪,小水库、小山塘等),现状主导功能为农业、景观用水。对于现状水质优良(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小水体,水质保护目标为保持现状水质质量不下降。对于水质污染较重(仅达到地表水Ⅳ类或劣于Ⅳ类标准)的小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是确保水质不再继续恶化,同时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水质质量。
环境风险控制: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意见: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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