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 标包 |
类别 |
配送区域 |
预算金额 |
有效投标下浮率 |
| 标包1 |
肉类 果蔬类 |
**市**区(2个点位)、**市**市、**市寻甸县、**市**区 |
450万 |
各类别≥10% |
| 标包2 |
调料类 其他类 |
**市**区(2个点位)、**市**市、**市寻甸县、**市**区 |
250万 |
各类别≥10% |
其中肉类包括新鲜畜禽肉、鲜活水产类、鲜蛋类、干肉熏肉类等;果蔬类包含蔬菜类、配菜类、腌菜类、水果类、鲜粉类等;其他类包括干杂类、冻品类、豆制品类、饮料类、奶制品类等。
(一)供应商报价时按照类别分别提报下浮比例。
(二)根据2025年度各单位采购副食品各类别金额比重,分别设置权重值,按照各标包总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计算公式如下:
标包1:总下浮率=肉类下浮率*0.7+果蔬类下浮率*0.3。
标包2:总下浮率=调料类下浮率*0.3+其他类下浮率*0.7。
(三)定价方式:以询价市场实际购买价或问询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供应价格=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1-丢损率)。
(四)询价频次:肉类、果蔬类食品每月组织1次,调料类、其他类食品每半年组织1次,确定阶段供应价格。因不可抗力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超过30%的物资,经采购方调查认定属实,方可调整阶段供应价格。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天眼查”或“企查查”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截止投标时间90日前,具有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包括出租方有效的产权证明));
3.所投每个标包拟投入人员必须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和3名配送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
4.所投标包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至少3台,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至少3台,若是自有车辆则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若是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及公告发布之日之前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如出租方不是产权所有人,需提供承租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提供产权证明和与产权人的租赁合同);
5.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投标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提供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
7.****公司所拥有或租赁的场地、人员和车辆等**进行配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8.实际配送车辆和员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配送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或更高,不允许私自更换。评审结束后,采购方代表将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实地考察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候选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虚假投标等其他情况时,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其纳入军队采购黑名单。招标人考察过程中,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合,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标书代写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性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件反馈(****@qq.com)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实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幅面):
(1)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内容:
①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③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
⑥反馈材料、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七、公示时间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 153****6404/ 0871-****8083
地 址: **省**市**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余老师
办公电话: 0871-****8064
十一、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