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0**绕城线三期项目(农村段二期)K27+396处涉水箱涵过流能力分析评价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的委托,对G320**绕城线三期项目(农村段二期)K27+396处涉水箱涵过流能力分析评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G320**绕城线三期项目(农村段二期)K27+396处涉水箱涵过流能力分析评价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整包 |
G320**绕城线三期项目(农村段二期)K27+396处涉水箱涵过流能力分析评价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8万元 |
8万元 |
¨ |
¨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1.4.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1.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地址:**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公司)
3、方式:各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段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至****(地址:**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5、供应商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6楼开标室(地址:**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2026年3月16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6楼开标室(地址:**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标书代写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姓名:朱灿、肖伟能
2、电话:0731-****2957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大道48号交通信息大楼
(3)联系人:赵崇珉
(4)邮 编:411100
(5)电 话:188****9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公司
(3)联系人:朱灿、肖伟能
(4)邮 编:411100
(5)电 话:0731-****2957
(6)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