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集团有限公司为节约投资,提升道路景观,申请变更位于**市**区磷溪镇、**街道的**市韩江**砚峰路(汕汾高速引道~外环南路)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予以变更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3日。
变更内容如下:
一、优化地下雨水和污水管道。
二、优化道路横断面。
三、变更后,砚峰路(宽度36米,长度4.64千米)。沿路敷设DN300~DN2000、3米*2米和4.5米*2米雨水管线及箱涵(7.436千米),DN400~1200污水管线(5.097千米),16孔通信管线(5.4千米)。
四、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大道北段******局二楼,电话****657查询。
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