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绿电直连—新洋丰磷石膏库光伏电站项目监理服务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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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新材料产业园绿电直连—新****电站项目监理服务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时间:2026-03-04

各潜在投标人:

****集团**新材料产业园绿电直连—新****电站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条、第10.4.2条招标代理费支付时间修改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招标金额内,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费用纳入投标成本。代理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同类别工程获奖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监理过的电力工程项目获得过由国家****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有一项的5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分;同一项目只取最高级别奖项计分,本项最多得5分。标书代写

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其他评审因素第1条修改为:拟派本工程监理人员具有环保或者水保注册专业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标书代写

4、本项目图纸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沿江大道188-9号25层

联系人:邵**

电 话:173****133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66号17栋1801室

联系人:尹志鹏

电 话:150****5850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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