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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4
| 项目名称 | **县云上天池文旅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景**景南乡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75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潘云飞 |
| 联系人 | 雷靖南 | 联系电话 | 178****233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964 | 环保投资(万元) | 119.6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6-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35090 平方米(约合 53 亩),总建筑面积达 2757 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为环湖码头 4148 平方米、****餐厅 1048 平方米、游客中心区域 332 平方米、太阳岛水上舞台 3429 平方米、大坝咖啡 2500 平方米、房车营地区域 387 平方米、村民中心及星空营地区域 447 平方米、佛亭坳云之境 635 平方米。以及在北侧山顶建设安装观景台、轨道车等游乐设施。配套工程同步建设 109 个停车位(含11 个新能源充电桩)。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内部排水管网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工程期间产生的废建筑材料、产生的废士等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建筑垃圾倾倒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废士堆放场内或送给其他建筑单位作为回填士,而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 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噪声,不得在夜间进行路面旁实或其他高噪声的作业。如因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以便取得谅解,并尽可能集中时间缩短施工期。 (2) 应选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动震动噪音。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音。 (3)合理安排高噪音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要选择设备的放置的位置,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以把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严禁抛扔钢管等(4) 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干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土方开挖,****管理部门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外运线路和时间不影响城市交通组织。原来场地内的绿地破坏后,根据地块绿地指标和设计进行绿化、美化,实现植被的总体平衡。 | ||
| 承诺:**** 潘云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潘云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