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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电流传感器研发生产项目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流传感器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63幢3层(已建空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2383.77平方米,建设生****实验室,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漏电流传感器2万只、大电流传感器20万只、小电流传感器80万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63幢3层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ivtech.fr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地址:****园区唯华路君地新大陆10幢2103室
联系人:张工
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