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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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挂网满3年的药品,在不影响临床使用(有可替代产品挂网)前提下,生产企业可申请撤销挂网。根据企业申请,现将2026年2月企业自主****中心审核通过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自2026年3月5日零时起取消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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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
附件:取消挂网药品表(2026年02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