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村搬迁安置用地项目(黄湾252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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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黄湾镇**村搬**置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市黄湾镇**村搬**置用地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市黄湾镇群乐**侧、群乐港西侧,**规划****基地,南至群乐路,****基地,北至规划其他园地,总用地面积约为29490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0.****499°,北纬30.****541°。由人员访谈结合历史影像可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农居房、池塘。目前地块内构筑物均已拆除,池塘已填平(利用地块内土壤),现状为空地。

根据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见附件1),本地块****基地(0703),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该地块属于居住用地(代码07),属敏感用地。

根据《****生态环境厅******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一)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第十条:“(一)属于甲类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责任人开展调查。书面通知应至少包括调查时限要求、调查报告申请评审的方法和途径、必要的联络和咨询方式等。责任人应按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级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该地块为甲类地块,符合《****生态环境厅******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附件1中甲类地块污染调查的启动条件。为此,****政府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 地块描述

**市黄湾镇**村搬**置用地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农居房和池塘(未曾从事养殖),由人员访谈结合历史影像可知,本地块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根据**市黄湾镇**村搬**置用地项目(****)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本地块****基地(0703),属敏感用地,为甲类地块。

2. 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2025年11月,****政府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卫星影像资料、人员访谈及收集资料分析,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农居房(无手工作坊生产历史)、池塘(未曾养殖),未从事过工业生产。地块内无固废、垃圾堆放或填埋,无环境污染事故记录。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恶臭、化学品味道或刺激性气味,现场无污染或腐蚀痕迹。本地块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河流、农居房、大棚、虾塘、**市****公司、******公司等。根据现场调查及人员访谈周边无紧邻污染源直接影响。

3. 快筛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农居房(无手工作坊生产历史)、池塘(未曾养殖)。为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本次土壤调查委托******公司对表层土壤快筛监测。本次调查采用PID和XRF对本地块0~20cm的表层土壤进行的快筛,本次调查初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20个(含1个对照点)。土壤快筛监测项目为重金属(镉、铬、镍、铜、锌、砷、汞、铅)、PID。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本地块PID快速检测结果范围为2~9ppm,各样品的PID检测浓度未见显著差异,地块土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其它有毒气体浓度与对照点相比没有明显异常;现场XRF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各重金属浓度与对照点相比没有明显异常,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一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因此,本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4. 调查结论

本地块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结果确认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15条,可不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以污染识别为主。因此本地块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质量****基地(0703)的利用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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