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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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饭店有限公司拟转让设备楼部分资产
****
挂牌价: 42.15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3-0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3-11
项目负责人: 边媛
联系电话: 022-****2161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022-****2150
账户名称
| ****公司 | 银行账户
110********079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饭店有限公司拟转让设备楼部分资产 |
资产类别
| 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
****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标的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等相关备查文件。 2、本次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格。 |
标的描述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饭店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区**路33号(存在多址信息)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何琳 | 成立日期
1985-06-17 |
注册资本
| 82,586.474469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55084X9 | 经营规模
中型 |
经营范围
| 旅客住宿、博物馆、公共浴室、游泳场(馆)、酒吧;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食品销售;鲜花礼品、烟零售;会议服务、洗衣服务、出租汽车;工艺礼品批发兼零售;场地租赁;演出服务;票务代理;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保健服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办公室会议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125719D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5-01-09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津旅集资【2026】1号,津旅集资【2026】2号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3-0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3-11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资产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及配置等。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韩宝 ,电话:185****1902;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意向受让方看样后须按转让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资料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转让方发放《现场看样确认函》。 2、意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标的物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清(拆)运风险,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公示的资产明细表与实物数量、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数量、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就此受让可能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向**产权提供书面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公示的《承诺函》及经转让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并应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产权指定账户。 4、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在没有出现违反保证金扣除条款的情况下按照**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退回。 5、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交易中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的;⑤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的。 6、产生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应及时与转让方确定拟签署的《资产交易合同》。 7、最终受让方需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银行账户。 8、自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资产交割之日起,最终受让方在20个自然日内自行完成本次转让标的清运,涉及到的一切拆除、清理、搬运等费用及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9、最终受让方应同意**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转让方向最终受让方出具交款凭证。 10、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2.645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