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后段生产线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3月 04日至 2026年03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后段生产线提升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街创强路169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区宁西街创强路169号,于2019年取得《****环境局****分局关于G10.5 液晶显示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增环评〔2019〕185号)。本次改扩建依托现在2条后段加工生产线生产,新增检测系统作为生产辅助设施,分别通过直接外购成品拆包后再外售以及对现有2条后段加工生产线进行改造(生产线提速35%及新增处理其他尺寸的能力),从而新增产品品种及产品产能,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10.5代及8.X代玻璃基板共计约120万片/年(其中直接外购成品拆包后再外售产品约为36万片/年,后段加工产品约为84万片/年)。项目总投资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79万元。 |
| 环评机构 | ****开发区****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