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2月25日发布的****2025年鳌头厂、吕田厂污泥干化设备备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公告,现对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澄清如下。凡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认真编制响应文件。现将原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采购文件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第八条
原文:八、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3月4日。
变更为:八、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3月9日09时:00分。
二、原采购文件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第九条
原文: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变更为: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三、原采购文件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第十条
原文: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4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4日18时:00分。
变更为: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9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9时:00分。
四、原采购文件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第十条
原文:
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5日10时:00分。
变更为:
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3月9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9日10时:00分。
五、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 第四条、项目商务要求
原文:(2)货物在质保期(自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内如有质量问题或未能适配原有设备时,供应商必须24小时内立即响应。
变更为:(2)货物在质保期(自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内如有质量问题或未能适配原有设备时,供应商必须24小时内立即响应。
六、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
原文:11.1保修期:自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且不得低于法定规定保修时间。
变更为:11.1保修期:自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且不得低于法定规定保修时间。
七、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区江埔街从荔路50号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20-****4611-6040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0867
(三)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采购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异常联系电话:020-****0831,020-****0508
文件制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0590
咨询受理微信二维码: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