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务公开的要求,现将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收到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按照要求,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5年度,中央财政下达163.02万元(大写:壹佰陆拾叁万零贰佰元)和省级财政下达39.55万元(大写:叁拾玖万伍仟伍佰元)动物防疫经费共计人民币202.57万元(大写:贰佰零贰万伍仟柒佰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以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方面的工作
二、资金使用原则
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资金使用要求,结合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坚持“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资金主要使用方向及金额
一是强制免疫补助。用于采购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共计支出35.27万元。
二是动物防疫物资购置资金。用于消毒药、采样用品、防疫档****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试剂耗材采购等,共计支出39.55万元。
三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厂给予补助。本年度共发放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82.856万元(含2024年7-12月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8.328万元),涉及处理病死猪10357头。
四是其他动物防疫相关支出。包括乡镇无纸化出证系统维护费用1.04万元、动物检疫合格证购买费用0.2742万元、屠宰环节和流通环节瘦肉精快检卡购买费用5.8万元。合计7.1142万元。
本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共计支出164.792万元,剩余37.778万元,剩余资金计划用于兑现2025年1-12月内出栏畜禽“先打后补”补贴。
四、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相关采购项****政府采购程序。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发放,均经过了严格的申报、核实等环节,确保补助对象和金额准确无误。
五、监督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的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请于公示到期前联系********控制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陶才富,150****1200。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完成后续工作。
****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