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智慧医学影像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5G智慧医学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5G智慧医学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6.214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办公厅关于促进 互联网+医疗健康 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9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 互联网+医疗健康 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4号)、《****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内委发〔2021〕12****市政府研究**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卫健委牵头推进**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统筹规划、集约建设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委员会 ****保障局关于推行医学影像云胶片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卫办发〔2022〕48号),要求全市拥有 PACS 的医疗机构,将医学诊断报告数据和 原始 DICOM 数据完整、安全汇聚至**市5G 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面向所有患者提供医学影像云胶片服务。**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是全市检查结果共享互认的基础数据平台,能够实现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调阅,为检查结果共享互认提供信息化支撑,连通**省远程医疗业务协同平台后,将实现全省及川渝地区检查结果互认。 2.我院采购基于**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的医学影像云服务,能够实现全院医学影像数据云端长期存储(15年以上),有利于居民随时随地调阅、分享医学影像 云胶片 和检查诊断报告,减少医院实体胶片耗材、数据存储等成本支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只有采购此项医学影像云服务,依托**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医疗机构之间远程影像诊断业务协作和检查结果互认。 3.****是**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单位,是**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的唯一授权服务商。 综上所述,为开展医学影像 云胶片 服务,****医疗机构检查结果顺利实现共享互认,我医院所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情形,拟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上述情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情形,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汉安大道西段663号
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39****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