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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吸尘器电机制造
建设企业:****
建设地址:**市古溪镇阳光大道5号
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位于古溪镇阳光大道5号的标准厂房10000平方米,购置液压机14台、转子入片机6台、链条线自动检测机6台、扎带机14台、甩胶机6台、气压机24台、流水线24条等开展吸尘器电机制造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吸尘器电机1000万台。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杜先生181****237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部门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吸尘器电机制造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设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