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林场(广****公园管理处) | ||
| 项目名称 | ****林场小微湿地生态水循环消防蓄水池项目 | 项目类型 | 1-基础设施项目 |
| 项目批准单位 | **** | 批准文号 | 粤财监〔2021〕 22号 |
| 被用地单位 | ****林场(广****公园管理处) | ||
|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 详见附件 |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0116 | 使用林地期限 | 长期 |
| 备注 | 附图(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局**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yt/
(二)实地公示
1.******局**管理局
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
2.广****公园管理处
地址:**市**区沙头角梧桐路2002号
3.****林场小微湿地生态水循环消防蓄水池项目现场
地址:深****林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收件人:冼倩妤;联系电话:0755-****1937;并在信封上注明“****林场小微湿地生态水循环消防蓄水池项目直服用林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xianqy@pnr.****.cn(政务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林场小微湿地生态水循环消防蓄水池项目直服用林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附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局**管理局
2026年3月3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