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新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增2万吨/年油田化学助剂产能项目

审批
新疆-克拉玛依-白碱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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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98619XY李永飞
高鹏**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市胜利路甲46-2-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新增2万吨/年油田化学助剂产能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维吾尔自治区****区 **维吾尔自治区****区
经度:85.050556 纬度: 45.606111****环境局
2023-09-06
克环函〔2023〕102号****
3690
28****
916********98619XY******公司
916********694855F****研究院****公司)
916********73534XP2025-06-23
2026-01-282026-03-03
https://www.****.com/newsinfo/****1266.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二期工程)2#助剂生产车间环评批复生产规模6200t/a,1#助剂生产车间内新增产能13800t/a。本项目实际产量为22100t,生产能力较环评阶段新增10%,未达到30%
验收阶段1#助剂生产车间规模不变,2#助剂生产车间,生产规模较环评阶段新增2000t/a,另外一期工程中压裂用转向剂属于熔融助剂调整至二期工程,产能为100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调配助剂 按配方要求将一定量的水加入搅拌罐,开启搅拌,然后加入助剂原料,常温常压搅拌循环,待搅拌罐内物料混合均匀后,成品灌装入库。 2.混合熔融助剂:均采用原料计量、密闭投料、混合、熔融塑化、成型、冷却、筛分、检验、包装的工艺流程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另外新增产能均属于调配助剂。
本项目2#车间新增产品2100t,均为调配助剂,原有产品规模为6200t,按比例估算污染物新增约33.9%,但由于较环评阶段新增了活性炭吸附箱,吸附箱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效率按60%计,经治理后,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仅为环评阶段的53.5%,未出现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 及以上的情况。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2#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外排。
验收阶段新增环保设施,属于环境保护改善措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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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36 76.36 0 0 0 963.72 76.36 /
0 0 0 0 0 0 0 /
0.27 0 1.268 0 0 0.27 0 /
0.06 0.0103 0 0 0 0.07 0.01 /
0.0016 0.0022 0.056 0 0 0.004 0.0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箱 监测期间2#生产车间烟囱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4mg/m3,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3.5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所有合成树脂)要求,同时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噪声限值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4~6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3~50dB(A),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一车间新增产能依托一期现有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1#车间喷淋塔循环废水、2#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均依托一期建成的污水收集系统,排入污水缓冲池,回用于助剂生产;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原料包装物容器,均暂存于一期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由厂家回收再利用。1.一车间新增产能依托一期现有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1#车间喷淋塔循环废水、2#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其中喷淋塔循环废水回用,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依托一期建成的污水收集系统,排入污水收集池,由于生产废水产生量小,目前主要抽排至污水缓冲池蒸发处理,沉淀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3.本项目危废包括废弃原料包装物容器、废布袋、收尘灰和废活性炭,均按要求暂存于一期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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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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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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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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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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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2#车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真空上料、密闭加料、自动灌装等方式,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3.落实基础防渗措施。本项目**助剂车间为一般防渗技术要求满足防渗层>1.5m,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4.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检查检修各个生产单元的设备及管线的阀门,保证其密封性,严防跑、冒、滴、漏等环境风险事件发生,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5.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在项目投入运行前应按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1.2#助剂生产车间配套建设脉冲袋式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箱,NMHC、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所有合成树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3.本项目2#助剂生产车间采用抗渗混凝土地面,防渗满足一般防渗技术要求。 4.****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制定了定期巡检制度,定期检查检修各个生产单元的设备及管线的阀门,保证其密封性,严防跑、冒、滴、漏。 5.本项目一期工程属于重点管理,需填报排污许可证,根据要求已将本期工程纳入排污许可统一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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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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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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