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 资金现金 | |||||||||||||||||||||||
| 250,000元 人民币 | |||||||||||||||||||||||
| 12,902,498.08元 人民币 | |||||||||||||||||||||||
| CQSLSDGCZHPG2019[SL] | |||||||||||||||||||||||
| **县2026年上坝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县2026年上坝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问题一: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连续养老保险证明的,则须同时提供退休证书、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期内的退休返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 问题二: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不需要另行提供其他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五:评标办法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承诺需要在报价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中进行单独承诺吗 答:不需要另行提供其他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六: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七: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不需要。 问题八: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本项目仅对投标总报价设置了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九: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投标人请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委员会认定。 问题十: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答:本项目仅对投标总报价设置了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十一: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十二: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取消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详见补遗。 问题十三: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请问竣工证明材料只能是上述几种吗例如竣工报告、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吗 答:不符合,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四: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取消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详见补遗。 问题十五: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 问题十六: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取消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详见补遗。 问题十七:高标准农田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十八: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需要。 问题十九:项****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取消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详见补遗。 二、现对**县2026年上坝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中的“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12.16万元”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90.25万元”。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修改为:“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竟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要求,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3条“□3.业绩要求”修改为:“√3.业绩要求”。 4、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5.3条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 5、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6条中的“(4)本项目专门面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建筑业行业的中小企业预留,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 %以上。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承诺函》;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款分包中的“允许,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修改为:“不允许分包”。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551.32元”修改为:“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498.08元”。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的“《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296191.35元”修改为:“《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304304.20元”。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的“标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3318.62元。”修改为:“标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7123.37元。”。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 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款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修改如下: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1项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修改如下:
13、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2)项商务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1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2.1(3)项报价评审得分(C)修改如下:
15、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第(四)其他资料款第3条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承诺函的要求。 1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已重新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17、本项目施工图已重新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1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19日9点30分。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