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48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农场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商务金融用地 | 2480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6BA0020|****426BA0002 | |||
| 场地平整:地块平整达到除纳入出让的建筑物外,现场无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管线等障碍物,具备施工无障碍的条件(非平整到施工设计标高) 基础设施:“通路”指地块具备施工车辆和人员可通达条件;“通水”指地块具备施工及基础建设阶段用水接水条件;“通电”指地块具备施工及基础建设接引的电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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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2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10万元的整数倍 | |||||||
| 宗地编号: | 2024-22号 | 宗地总面积: | 51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卿园村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餐饮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餐饮用地 | 2568 | ||||||
| 旅馆用地 | 256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6BA0013|****526BA0008 | |||
| 场地平整:地块平整达到除纳入出让的建筑物外,现场无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管线等障碍物,具备施工无障碍的条件(非平整到施工设计标高) 基础设施:“通路”指地块具备施工车辆和人员可通达条件;“通水”指地块具备施工及基础建设阶段用水接水条件;“通电”指地块具备施工及基础建设接引的电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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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10万元的整数倍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二)报名时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若申请人是法人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委托代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3月05日 至 2026年03月25日 到 ****三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3月05日 至 2026年03月25日 到 ****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3月26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3月27日 16时00分****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 进行。标书代写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和2024-22号地块具体的规划用途、详细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要求分别按****《关于下达**县****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永自然资规〔2026〕5号)文和《关于下达**县2024-22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永自然资规〔2026〕6号)文要求执行。 2. 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地块范围内涉及开采地表和地下砂石等矿产**的,受让人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 ****政府负责以“三通一平”条件在受让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地。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达到下列土地条件:“一平”指地块平整达到除纳入出让的建筑物外,现场无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管线等障碍物,具备施工无障碍的条件(非平整到施工设计标高);“通路”指地块具备施工车辆和人员可通达条件;“通水”指地块具备施工及基础建设阶段用水接水条件;“通电”指地块具备施工及基础建设接引的条件。****地块建设期限自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2024-22号地块建设期限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4. 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照****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执行。 5. 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现状高程为高程起算基点向上24米为上界限,以现状高程为高程起算基点向下3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54米;出让宗地空间范围以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6. 受让人按照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后,有权将该宗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形。 7.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并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8.(一)****凭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手续给予办理用地手续,****住建局凭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手续给予办理建房手续。 (二)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的规定,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全部支付出让金,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项的1‰加收违约金,出让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除取消其竞买保证金外,还可要求竞得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0.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具体事宜,详见本次出让文件。 11.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咨询,咨询电话:0595-****0325,传真:0595-****2728。 12.****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鹏源街国土大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95-****032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银行****公司**县支行,****银行**县支行,中国银行**县支行,****银行**县支行
开户账号:350********050001717,135********021285,140********22073191,424****15951,935********648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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