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县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清自然资土告〔2023〕2号)的补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清自然资土告〔2023〕2号公告有关事宜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宗地公告中容积率≥1.0调整为容积率≥0.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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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