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邀请
****受****委托,拟对鱼溪等9条河水域岸线地物排查服务采购项目采用遴选方式遴选**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鱼溪等9条河水域岸线地物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99000.00元(大写:玖万玖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提升河湖监管能力,拟开展鱼溪等9条河水域岸线地物排查工作,利用无人机(航测)影像等技术方式,对鱼溪、小濛溪河、铜马桥沟、亭溪、太阳河、石堰河、朱家河、龙结河、乌龙河等9条河流,共计250余公里开展水域岸线地物排查,形成相关数据及影像成果,严格销存量、遏增量,稳步推进幸福河湖创建。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遴选邀请在**招投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参加遴选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按照《**省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遴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遴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遴选文件的地点:****(**省**县重龙**语丽府4-1-203 号)获取。
(三)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遴选文件售后不退,遴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本遴选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遴选。
(五)获取遴选文件的方式:
1.现场办理:现场获取遴选文件时应出示《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及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上办理:
(1)供应商网上办理获取遴选文件时,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126.com。
注:(1)《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于遴选当日交至****。
(2)咨询电话:0832-****006。
(3)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1:00(**时间)。标书代写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3月16日11:00(**时间)在遴选地点开启。标书代写
十一、遴选地点:****(**省**县重龙**语丽府4-1-203 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花圃街4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832-****19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县重龙**语丽府 4-1-203号(集宝招标)
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083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