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赤溪**滨九路西侧江滨七**侧一宗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稳控预案的请示》(宁区自然资〔2021〕159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稳控预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区政文﹝2021﹞62号”文件批复的位于赤溪**滨九路西侧、江滨七**侧一宗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面积13914平方米,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宗地起拍价为2150万元,宗地出让竞价溢价率达到30%时,启动稳控预案。宗地最高总限价设定为3225万元(即溢价率不得超过50%),最后一次报价按照加价幅度超过最高总限价的,拍卖成交价为最高总限价3225万元。竞价溢价率达到30%时,竞得人应缩短土地出让金缴交周期,需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竞买人竞价达到最高总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举牌表示愿意接受最高总限价竞买该宗地的,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具体工作由你局组织实施,请你局在接文后,立即发布土地拍卖出让公告,并依法依规抓紧开展拍卖出让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