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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都镇、九都镇、飞鸾镇、****政府:
《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的请示》(宁区八政〔2024〕65号)、《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的请示》(宁区九政〔2024〕75号)、《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准实施等5个村庄规划的请示》(宁蕉飞政〔2024〕43号)、《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准实施村庄规划的请示》(宁区霍政〔2024〕1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八都镇编制的猴盾村、新楼村等2个村村庄规划,九都镇编制的九都村村庄规划,飞鸾镇编制的沈洋村、澳里村、澳坪村、连顺村、亭里村等5个村村庄规划,霍童镇编制的霍童村村庄规划。
二、该规划是今后整个村庄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三、规划批准后由村庄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实事求是,在不违背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如遇有关政策法规变更和重大发展需求变更,确需重新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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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