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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医院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成立于2025年10月,主要从事动物诊疗,宠物饲料、宠物用品销售等。****医院营业面积150m2,宠物医院为2层商铺,一层为上楼廊厅,二层为诊疗区。诊疗区主要设置有等候区、诊疗室、药房化验室、处置室、住院室、隔离室、会议室、医废暂存间等。宠物医院设动物颅腔、腹腔、胸腔三腔类手术设施,宠物诊疗接诊量约1050例/a(其中手术约100例/a),疫苗接种约1750只/a。医院不涉及宠物美容,不进行宠物寄养,****餐厅。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1月5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13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科技路82号城市风景都市印象9号楼10103商铺
联系人:贺菊菊
联系电话:188****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