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车站2026年环境安全治理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使用**站业务外包资金,项目出资人为******站,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站。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车站(车间)分布在****新区、**区、**区;**市大厂县、**县;**市**、**、**、**、**、**、**、**、**区、**县等,管辖范围具有点多线长且分散的特点。
****车站(车间)名称及地理位置
| 序号 |
车站(车间) 名称 |
收货地址 |
| 1 |
茶淀 |
****新区茶淀****车站 |
| 2 |
汉沽 |
****新区汉沽街道芦汉路1****车站 |
| 3 |
南堡 |
**市**区南堡站 |
| 4 |
白庄 |
**市滨****车站 |
| 5 |
付庄 |
**市滨****车站 |
| 6 |
北疆电厂站 |
**市****电厂站 |
| 7 |
芦台 |
****区芦台镇**路1号 |
| 8 |
**站 |
**市**区**街道建铨道8号 |
| 9 |
大厂站 |
**省**市大厂县邵府镇邵府村(厂通路与祁夏路交叉口东北角) |
| 10 |
**南站 |
**省**市**县窝洛沽镇刘学庄村 |
| 11 |
**站 |
**省**市**县环保产业园孙小营村北、庞营村西 |
| 12 |
唐**站 |
**省**市高新区京唐智慧港纬六路三女河机场南侧 |
| 13 |
滦河站 |
**省**市**市**各庄镇与**市野鸡坨镇交界处 |
| 14 |
田庄 |
**省**市******车站 |
| 15 |
七道桥 |
**省**市******车站 |
| 16 |
** |
****市**区胥各庄镇清湖路2****车站 |
| 17 |
胥各庄 |
**省**市**区****车站 |
| 18 |
**南站 |
**省**市****车站路1号**南站 |
| 19 |
** |
**省**市******车站 |
| 20 |
洼里 |
**省**市开****车站 |
| 21 |
杨家口 |
**省**市**区**果园乡娘娘庙村杨家口站 |
| 22 |
崔马庄 |
**省**市**区任各庄镇乡居假日**园319****车站 |
| 23 |
唐东 |
**省**市**区郑庄子镇门赵庄村唐**站 |
| 24 |
贾庵子 |
**省**市**区郑庄子镇****车站 |
| 25 |
唐** |
**省**市**区岔河镇刘庄子村唐**站 |
| 26 |
华润电厂站 |
**省**市**区岔河镇****电厂站 |
| 27 |
唐海 |
**省**市**区唐海镇二场六队西南侧 |
| 28 |
**西 |
**省**市**区七树庄镇G25高速**西高速口闫家铺上道口南行300米**西信号综合楼 |
| 29 |
团瓢庄 |
**省**市**市团瓢庄乡下庄村团瓢庄站 |
| 30 |
南堡北 |
**省唐****开发区南堡北站 |
| 31 |
唐** |
**省**市**区唐海镇曹****车站 |
| 32 |
**港 |
**省**市**区******车站 |
| 33 |
**东 |
**省**市****大学****车站 |
| 34 |
客运车间 |
**省**市**区**路160号东广场 |
| 35 |
行管本部 |
**省**市**区**路160号 |
| 36 |
运转车间 |
**省**市**区**路160号 |
注:遇生产力布局调整,以调整后的地点为准。
服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和**省综****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在全省铁路沿线开展“危树专项清理活动”方案〉的通知》(冀铁护〔2013〕10号)、《**省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实施细则》(冀铁环安办〔2023〕19号)、京铁供〔2023〕232号-****关于印发《铁路供电危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处置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危树(树丛、杂灌)、杂草杂物、轻飘浮物、硬飘浮物、建筑、生活垃圾影响行车事件。
1.杨树截杆:由树杆部位截杆,截杆后树杆高度不得超过5-6米,不侵入铁路、供电线限界。
2.柳树、国槐、栾树等树种截冠:由树杆分枝点以上开始修剪,修剪后树高不得超过4-4.5米,保留3-5个枝杈,枝杈长0.5-0.7米,树冠外缘不侵入铁路、供电线限界。
3.火炬修枝:剪去侵入栅栏内枝条和个别顶枝,林带顶部与供电线路保持2米以上距离。
4.线路两侧枯死、裸根、倾斜、腐朽树木及林带内孳生树全部清除。
5.安装栅栏地段清除侵入栅栏内的紫穗槐、孳生树,无栅栏地段清除路肩角向外2.5米内的紫穗槐、孳生树。
6.路堑顶部向外4.0米以内及路堑坡面(含挡墙上)、隧道顶及护砌边坡泄水孔周围的孳生树全部清除。
7.处理后的树杆、枝条现场全部清除。
8.验收标准及方法: 符合甲方要求,每次工作现场验收,甲乙双方签收交接单。
杂草杂物、轻飘浮物、建筑、生活垃圾清理干净,特别是要针对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枯枝烂叶、堆积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不得丢项。
人工清运:用于边坡、桥涵、隧道口、围栏缝隙等机械难达区域,用垃圾夹、镰刀、编织袋等工具,严格遵守“远离铁轨、避开接触网安全原则”,****政府部门制定消纳地点,严控随意外运。
机械清运:挖掘机、装载机、密闭清运车等集中处理大堆垃圾,****政府部门制定消纳地点,严控随意外运。
硬飘浮物类清理、整治、加固、拆除、封堵达到《**省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实施细则》(冀铁环安办〔2023〕19号)附录C之规定标准。
2.2招标范围:
****车站2026年环境安全治理服务项目。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SG-1
计划工期: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方应保证充足的人力、物力保障,按照维修统一安排,有效安排足够的清理人员、防护人员、安全技术人员等在清理整治地点盯控清理整治,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保证清理整治完毕、质量合格。
3.1.1 A01包:环境安全治理(含垃圾清运、树木治理、飘浮物治理等)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须具有任一项已完成的业绩:公共交通设施或公共建筑设施垃圾清运业绩或树木治理业绩或飘浮物治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车辆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标书代写
(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8)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集团****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7号)的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倾倒证。投标人须取得**市政环卫部门要求的道路运输许可证(4.5吨及以下垃圾清运车除外)、垃圾清运许可证(包括临时垃圾清运许可证、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活垃圾准倒卡)等相关证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线上获取: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4日23:00至2026年3月10日23: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线下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招标(试)-公告-投标邀请-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58****6717),待审核通过,完成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 13:30,地点为**中土大厦会议室(地址:**市**区北蜂窝路6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采 购 人:******站
地 址:**市**区**路160号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 程绍海
电 话:182****8135
传 真:0315-****314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8****671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https://bids.****.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2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标书代写
9.3请供应商自****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标书款发票请自行在系统“缴费订单-下载”中下载。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