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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4
| 项目名称 | **县加玉镇庞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地区**县加玉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171.9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赤列江村 |
| 联系人 | 仁增 | 联系电话 | 133****8222 |
| 项目投资(万元) | 590 | 环保投资(万元) | 0.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0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混凝土道路硬化3149.68平方米,停车场硬化2208.96平方米,打麦场硬化2813.34平方米,2.0米高浆砌毛石挡土墙266米,2.0米高停车场安全防护墙266米,400*400混凝土排水沟109.89米,挖方3432.23立方米,永久性公示牌1座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外运浇灌草地,工程结束后填埋,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塑料袋收集后,转运至村垃圾收集点,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处置不可随意外弃。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禁止13;00-15;00午休时间段和夜间23;00-8;00进行施工,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 ||
| 承诺:**** 赤列江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赤列江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