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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公告
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知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 编号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 |
备注 |
| **** |
枫香街北、紫楠路西 |
3360 |
文化设施用地 |
容积率<3.0 建筑密度<85% 建筑高度<24米 地下空间地块面积:3360平方米 地下空间水平最大投影面积:3360平方米 地下空间建设深度≤10米 地下空间开发层数1层 地下空间建筑面积<3360平方米 |
50年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30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4月1日止。
三、用地者申请用地的方式
上述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文化设施用地(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地址:**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智慧产业园17号楼
联系电话:0371-****1695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办理的,投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上述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予以发布,如有变化,我局将在上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